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的要求,我部于2001年11月29日颁布了《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对全国建设领域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做出了规定,建立了统一的工作体系。《规定》明确了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对引导建设事业各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加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作用。依照《规定》发布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必须是工程化技术配套的技术成果,要求技术可靠,覆盖面广,可在建设行业大范围、大面积推广实施,能形成规模效益,推动建设事业各行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2002年9月10日,我部印发了《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对建设部开展推广项目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建设部2004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共计85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其中,城乡建设技术29项;住宅产业化技术22项;建筑节能技术10项;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23项;信息化技术1项。这些推广项目是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119项科技成果基础上,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我部审查后确定的。 |